一、本次会议选举佛山市的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1张选票。
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二、本次会议选举采用计算机系统计票。正式选举时,选票不能折叠、曲卷,要保持清洁平整。代表拿到选票后,请先检查选票是否有残缺,如发现有残缺,请举手向工作人员要求更换。
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①”的椭圆涂满黑色;投反对票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②”的椭圆涂满黑色;弃权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③”的椭圆涂满黑色。投反对票的,可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另选人”栏内的空格里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将其右边的椭圆涂满黑色;否则,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并在会场设有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时,必须用大会发的专用笔。涂黑椭圆时一定要涂满,但不要超出椭圆之外,也不能采用打“√”或者画“○”等方式,以免影响计算机识别。修改时要用橡皮擦把笔迹擦拭干净。填写不清楚或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五、投票时,要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选票进入票箱口后要及时松开双手,让选票自动落进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