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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日期: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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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要严格按照大会宣传组下发的“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宣传报道实施意见”进行。

二、参与大会采访的记者要佩戴大会统一制发的“记者证”进行采访。采访证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涂改。

三、大会进行选举填写选票时,记者不得对准所选的姓名进行拍摄、摄像,并自觉离开选区范围。

、本次会议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时不接受新闻单位采访。记者要求采访个别人大代表的,可直接征得代表本人同意,也可与代表团的新闻联络员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专题采访。重要稿件要代表本人审阅方可刊播

、记者在各种会场采访时,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妨碍或影响会议进行。

(1)着装要整洁,不得穿戴印有任何广告标志的服装。

(2)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接听或拨打请离开会场。

(3)大会全体会议时,摄影、摄像记者不得长时间在主席台上和主席台前停留,也不得在会场中间的过道上长时间停留。

、大会的有关文件、照片以及新闻通稿统一在《佛山人大网》的“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专题报道”专页公开发布。


来源:市人大办 作者: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