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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编写注意事项

日期: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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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编写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简报,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代表在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上审议会议议题的发言,以代表团为单位整理简报,由各代表团团长或主管简报工作的副团长签发,经大会秘书处宣传组编审后印发给代表。

旁听人员在座谈会上的发言,由大会秘书处宣传组整理编印发给代表和“一府两院”

、每个代表团出简报2期。其中,4月27日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计划报告、预算报告1期;4月29日审议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为1期。审议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活动内容不在简报上体现。

、简报主要反映代表在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议案时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同时摘登代表对某些具体方针、政策的不同意见及对工作的批评、建议,不刊登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内容。为了提高简报质量,编写简报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要反映各方面代表的意见,尤其是要多反映来自基层的代表的意见二是要反映不同意见,特别是那些不违反宪法、不是人身攻击、无明显事实错误的中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有利于团结、注意保密、不刊登损害团结和泄露国家机密的内容四是要有实质性的内容,避免一般性的表态发言和单纯汇报工作的发言,相同的意见可综合反映。

、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发言,是否登简报,须由有关代表团先征询其本人意见。如同意登简报,需请其本人或其委托的有关同志审阅刊登的内容并签字,签字页电子版送大会秘书处宣传组。

、各代表团整理的简报,每期简报字数不超过2000字(含标点符号,每个符号占一格),简报的末尾须标明字数。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发言在一期简报中刊登的字数控制600字以内。各代表团务必把第一期(4月27日21前,第二期(4月29日143时前把简报稿连同电子文档(以word文件存盘)送到大会秘书处宣传组(市人大办205室),逾期一律不予刊发

、各代表团统一用电脑打印简报稿。标题用小标宋2号字,正文用仿宋体3号字,代表姓名用黑体3号字;每页22行,每行28字。在打印的简报稿上修改的,须重新出样连同电子文档(以word文件存盘)送大会秘书处宣传组。

、关于专用名词、数字的规范写法。

)简报刊头的代表团名称要用全称,如“禅城代表团”。

)为节省篇幅,反映审议有关报告的内容时,一般不必注明报告人姓名;报告名称可用简称,如政府工作报告、“十五”规划、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常委会报告、法院报告、检察院报告、两院报告等。各种报告或草案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或统一的简称,此后文中均可分别简称为报告或草案。

法律和法规一般采用不加书名号(《》)的缩减写法,如代表法等。法律和法规条款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如第1章第1节第1条第1款第1项第1目。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2016年4月24日,不要用16年等写法。记数和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百分数、约数等一般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中间不加逗号,如4321亿元(不要写成4,321亿元)、4.5倍、29%等。定型的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词,则使用汉字数字,如澳门九九回归、第三、相差十万八千里等。

)有关常用缩短词语要统一写法,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大、十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十次全会、市十届人大次会议、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市人大、市人大常委会、两院、一府两院、“五”普法、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五”规划纲要、“五”普法中的“三个代表”、“十五”、“五”等加引号外,其他简写都不加引号。


来源:市人大办 作者: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