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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政府应加大购买 公共法律服务投入
时间:2018-01-17 14:30
来源: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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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顺德区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佛山日报记者邓活生摄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昨日,出席市两会的多名代表委员建议,政府应加大购买法律服务的投入,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佛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18年要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专职调解员”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此,市人大代表钟坚表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为佛山经验发展至今,已经覆盖全市所有村居。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广泛,除此之外还有法律宣传、社区矫正等方面。他建议,政府应加大购买法律服务的投入。
  市政协委员、佛山市司法局局长赖洪健认为,我市各级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表现为法律服务内容事项不明确,且没有较为权威的或指导性的法律服务目录指引;目前仅有省委办公厅文件明确规定“律师服务村居每年不少于一万元的补贴”,作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兜底要求,各级如何安排预算,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另外,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未被列入党政机关购买服务范围。
  赖洪健在其预交的提案中建议,把法律服务列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资金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党政机关财政预算,由委托单位直接与作为受托方的律师事务所结算。此外,还要全面公开党政机关购买法律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律师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和综合考评,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记者:韦娟明

责任编辑:陈嘉良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昨日,出席市两会的多名代表委员建议,政府应加大购买法律服务的投入,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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