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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须知
时间:2017-01-05 12:53
来源: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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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秘书处宣传组负责会议新闻宣传工作。

  (一)采访开幕会、闭幕会及大会各次全体会议。

    开幕会、闭幕会及大会各次全体会议在市机关大礼堂举行。

    记者凭大会制发的记者证参加各种采访活动。可提前1小时从岭南大道北12号大门进入市机关大礼堂。摄影、摄像记者在市机关大礼堂按划分区域采访区采访,文字记者在大礼堂二楼旁听。若临时变更,由宣传组另行通知。

各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后,中外记者可在市机关礼堂外进行采访活动。采访活动应在会议开始15分钟停止,以确保代表和列席人员按时进入会场参加会议。

   (二)采访各代表团活动。

    各代表团分组会场见“各类会议会场安排表”。采访各代表团活动时,记者在指定的席位就座、旁听,在分组审议会议过程中不得提问。

   (三)采访人大代表。

    采访人大代表,可直接征得代表本人同意,也可以通过各代表团新闻联络员征询代表同意后进行采访。重要稿件要给代表本人审阅同意。

   (四)采访大会主席团。

    由宣传组统一安排,凭有效证件进入主席团会议会场采访。

   (五)会场纪律。

  记者在采访时,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或影响会议进行。对于破坏会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记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将取消本次大会采访资格。

  1.进入各种采访活动现场的记者及所携带的摄影、摄像设备均须经过安检,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安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武器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不得穿印有广告标志的服装进入会场。

  3.会议进行时,应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接听或拨打电话请到会场外。

  4.召开全体会议时,摄影、摄像记者不能在主席台上、主席台前及会场中间的过道上长时间停留或来回走动,拍摄完毕后立即到指定位置。不要长时间对领导同志拍摄。

  5.采访会议的记者一律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有偿拍照(摄像)、联系赞助、拉广告等与会议新闻报道工作无关的活动。

  6.新闻单位随带车辆可停在市政府南门停车场和西门立体停车场内。

 

采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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