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在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黄黎明表示,去年以来,佛山市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基本职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超3万件。
强化检察担当建设平安佛山
会上,黄黎明首先汇报佛山检察机关“战疫”情况。他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78件218人,其中批准逮捕73人、起诉81人,监督撤案10件,依法不批捕7人、不起诉3人。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检务成果,并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在学习强国开辟“防疫有法”系列云课堂,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平台,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2019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799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941件,审查起诉案件14584件。刑事犯罪方面,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40人,受理审查起诉20306人;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145人,起诉236人,依法办理307涉黑专案、810套路贷专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有力推进平安佛山建设。
在公益诉讼方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68件、行政公益诉讼56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2件,开展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青春校园无烟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治理被污染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等25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1780余万吨,督促清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商户409户,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437万元,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重点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12人,起诉179人;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批捕677人,起诉754人,办理的卡门公司立案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坚守监督职责助力公正司法
黄黎明表示,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更加重视落实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18人、不起诉482人;对没有逮捕必要性的,不批捕62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600人,对7652名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对侦查违法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523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监督撤案35件,纠正漏捕55人、漏罪127人,对120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71人,办理的整治雇佣童工案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岭南春雨”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用心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共青团、关工委等职能部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参与的预防性侵学生工作机制。
黄黎明表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紧推进疫后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数读
2019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0799件。
刑事犯罪方面,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40人,受理审查起诉20306人;
公益诉讼方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68件、行政公益诉讼56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2件;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重点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12人,起诉179人;
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批捕677人,起诉754人。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18人、不起诉48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600人,对7652名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
全文转载自佛山日报
记者:周珊莹
通讯员:佛任宣、佛检宣
责任编辑:徐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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