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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

日期:2024-04-28 1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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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石南大桥快速化  打通区域连接通道

市人大代表严超雄:

“东西走向的魁奇路(含石南大桥)是连接三水、高明及禅城、顺德四区以及通往广州南部的重要通道。”严超雄说。目前,该通道的魁奇路段已大多采用高架或下穿隧道形式进行了快速化。但是,由于石南大桥建成年代较远、建设标准不高等原因,成为制约通行效率的交通瓶颈,容易在节假日及上下班高峰期形成堵塞。
    严超雄认为,为加快佛山西部片区交通快速化,亟须加快推进石南大桥的快速化改造进程。应由市级交通建设部门牵头组织,统筹推进石南大桥快速化改造。
    他建议采取扩建既有桥梁或增建分流通道两种形式进行改造。一方面,双向6车道的石南大桥相对桥东、桥西双向12车道路面来说,较窄的桥面使石南大桥成为交通瓶颈,可按两侧道路规模和形式拓宽车道,以顺利与两侧车道实现对接;另一方面,交通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测,在石南大桥两侧路段的合适位置,另增建一条与现有桥梁主体分离但并行的跨河通道。


发展新兴产业  打造高规格产业基地

市人大代表严剑锴:

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佛山既要倍加珍惜、充分发挥传统制造业存量优势,也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优质增量,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尽快上规模、上档次。
   “近年高明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功引进陆地方舟、德方纳米等一批龙头及技术领先企业,但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仍存在产业集聚度不够以及部分项目规模较小、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严剑锴说。
    严剑锴说,作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里的重点项目,陆地方舟项目于2010年落户高明区,但6年来由于资金、管理、资质等问题项目进度缓慢。对于企业发展来说,目前获得整车生产资质尤为关键。
    他建议,市政府应牵头协助广东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申请整车生产资质,考虑引入实力雄厚的合作伙伴,增加整车生产资质获批的可能性。此外,高明要高规格打造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不仅要对重点项目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也要由市级层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招商,将带动性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项目引导进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并给予配套支持。

城巴应推行TC模式  提高服务水平

市人大代表、高明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鉴芬:

在分组审议中,私家车数量快速增长,造成道路交通拥挤、停车位不足、机动车尾气污染环境等问题备受市人大代表的关注。
   “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市民出行过于依赖私家车、公交分担率过低,为此必须大力发展跨区城巴。”李鉴芬说,目前佛山城巴经营发展情况不容乐观,班次密度低、市民候车时间较长、票价也较高,造成市民选择城巴出行的意愿较低。而且,各区的城巴经营企业自负盈亏,若按照城市整体规划、提供完善的公交服务角度去设置线路、加密班次、降低票价等,企业将难以承受,甚至亏损严重。
    李鉴芬建议市政府购买服务,推行TC模式。她说,政府购买服务后,企业可专注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另外,TC模式能实施低票价以及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的政策,线路规划、发车密度、公交IC卡使用率等均会得到有效改善,市民满意度将越来越高。


调整水源二级保护区域  护航新城开发建设

市人大代表、佛山市顺鑫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金鑫:

西江新城是高明未来城市发展核心,然而,新城的开发建设却一直受到饮用水源陆域面积的限制。原来,根据现行的《佛山市西江水系饮用水源保护区》 规定,西江新城3900亩土地都在高明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若不调整,新城将有一半的开发设施要面临关停和拆除风险,这极大地制约了西江新城的开发建设。
    为此,金鑫建议,市政府应参照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立即启动对高明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域的调整,为西江新城开发建设保驾护航。
    金鑫介绍,根据省里规定,建设有防洪堤等物理隔离的饮用水源地所在河段,一二级陆域保护区可统一划分到河堤外坡脚,而且,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越大,就越难对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因此,他认为,在现有西江大堤防护标准的情况下,高明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应调整为“水域两岸堤面中心线至河堤外坡脚之间的陆域”较为合适。
    金鑫还呼吁,市政府应设立市区两级联动防控机制,由市相关部门加强对西江干流高明段东岸的高污染源的整顿,同时加强与肇庆市的合作,共同确保西江干流高要金利段的水源监控,确保客水过境的安全、卫生。


修改治超条例  增加责任主体说明

市人大代表、广东广宽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宽军:

车辆超限超载,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如何从根本上治理好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一直是令各方头疼的问题。为此,佛山市还专门出台了《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图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此加以解决。
    不过,该《条例》 的公布,也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发生。譬如,《条例》 将非运输、物流、仓储企业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界定为责任主体,这就超出了佛山市的立法权限,并会在执法中自然地造成对本地制造业的选择性执法,增加各区安全生产考核任务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
    为解决《条例》暴露出来的问题,何宽军建议,佛山应在《条例》中增加条款,将货运源头单位界定为通过获得行政许可或注册登记的物流站场以及其他道路货物运输装载现场的经营者,以避免将来执行中对法律理解的争议。(佛山日报记者黎翠怡、李祥锐)

 

 

 

 

 

记    者:黎翠怡、李祥锐

责任编辑:李建峰        


来源:市人大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