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佛山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12-17 14:53:35字号: 分享至:

  (2021年12月13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佛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佛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佛山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佛山市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佛山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佛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佛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十二、票决佛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三、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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