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立法:法治佛山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来源:佛山日报发布时间:2022-07-01 10:19:31字号: 分享至:

  7月1日,《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实施将为推动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同时,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也将得到有效发挥。

  服务型政府更加凸显 法治理念更加牢固

  条例分六章,共三十六条。其中,政务服务、法治保障是条例的“重头戏”,约占整部条例内容的三分之二。而办理条件、智能审批、电子证照、电子签名、投诉渠道、法治体检、容错机制、合法权益、法律责任等则是条例的创设特色。条例的内容体现了服务型政府型更加凸显,法治理念更加牢固。

  回顾条例制定过程,从立项到制定、从一审到二审到最后通过,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在法律资源紧缺、人手紧张、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立法工作如何做到“民呼我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通过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全面执行、一以贯之。近年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不断丰富和创新立法形式,有效提升立法质量和水平。其中,以《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为代表的“小快灵”立法“异军突起”,探索走出一条完善法律体系的全新路径,走向宽广的立法舞台,化成一道独特的法治风景线。

  把指针回拨至市场主体服务条例出台之前。2021年6月,佛山提出要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笃定坚持发展制造业,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同年12月,佛山颁布《积极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跟进到哪里。人大常委会意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必须一以贯之,非常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将改革措施和行动方案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度,让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在佛山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成长。

  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改善服务市场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条例创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助企业走出困境的第一道防线。解决好企业痛点难点是“小事”,关乎市场主体企业全面发展是“大事”。

  近年来,佛山不断按下立法“快进键”,跑出立法“加快速”,历史文化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重磅问世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12部条例密集出台。随着立法速度的加快、法治佛山的机制体制不断健全……一部部凸显责任、担当、民生情怀的良法不断问世,触及社会生活的“神经末梢”,为法治佛山亮丽风景线不断增添光彩。

  着眼“小切口”入手 瞄准“大作用”发力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畅通“堵点”、破解“难点”的立法理念。从条例上看,仅有36条的“瘦小身材”,却隐藏了立法的“大智慧”。针对佛山市场主体服务的“堵点”“痛点”“难点”“热点”问题,条例明确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审批代办、免费印章和领取“税务Ukey”等政务服务以及佛山市市场主体急需的“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的保障等政策,可谓“章章贴近民心”,“条条顺应民愿”,彰显了佛山的立法特色。

  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融资难、疫情影响等热点问题,条例明确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要求政府应当规范市场主体数据信息报送管理,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同时,明确因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经营困难时,政府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扶持政策。由此看来,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更加凸显,责任和担当更加明确,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环境,让投资者得到更大的实惠。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企业突发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的发生,条例明确要求公开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禁止设立非必要前置条件,不得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接受服务。此外,明确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协助政府开展政策解读、人才培训等工作,化解行业性纠纷,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这些强硬措施的出台,对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无形是一针“强心剂”。

  免费“法治体检” 惩治乱象毫不手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期限。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法治体检”、合规管理等专项法律服务。同时,政府应该探索建立统一在线商事纠纷多元化化解平台,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如今,有各级政府作坚强“后盾”,与国际企事业合作空间更广、舞台更大。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违法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现象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特别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扩大不良信息、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范围、违法增设监管措施和惩戒措施更严重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行为,明确要坚决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坚决惩治,毫不手软。

  目前看来,条例“切口”虽小,但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当下佛山不少企业都面临经营压力,佛山从立法层面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透明的保障,让企业安心搞生产、促经营,有利于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深耕民意筑根基 法治佛山再出发

  在2022年市人代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在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到,“全面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努力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基层镇街全覆盖’,向‘主要行业全覆盖’,向‘执法主体全覆盖’的拓展。”条例从立法选题、论证、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都贯彻了这种“全覆盖”,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立法理念:4次通过媒体向公众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赴4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4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28位立法咨询专家征求意见,收集修改意见和建议274条,采纳213条。佛山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市场服务条例立法的全过程。

  而在条例审核通过不久后,佛山又拟推出多部“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精品佳作。例如,《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佛山市固化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已列入年内立法审议项目。纵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广府菜传承、固体废物等立法的过程,每一部都是“小快灵”的生动实践——立法切口小、条文少、内容精、措施实,小巧简明、快速高质、灵动有效,精准契合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制定的条例都能立得住、站得稳、行得通、真管用。

  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让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航下,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全社会高扬法治风帆,助推中国号巨轮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乘风破浪、奋楫前行。


作者:覃剑

编辑:李纪展

版权所有: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fsrdxck@126.com(非信访途径)

粤ICP备05029486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258号

"佛山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