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人事任免事项
日期:2011-03-28 08:58:00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325,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市长李贻伟的提请,任命黄福洪为佛山市财政局局长,免去焦文庆的佛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会议任命薛付奇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谢阿桑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吴俊明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曾有焕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易新华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吴俊明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杨帆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麦均兴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同时任命储建华、蔡建芳、陈雷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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