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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表决器使用方法及表决结果计算方法

日期:2017-01-08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字号:        

一、大会表决器的使用方法

各位代表前面的表决器上有四个按键,从左至右分别是白色的“出席确认”键、绿色的“赞成”键、红色的“反对”键和黄色的“弃权”键(如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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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出席确认”键,也称“报到”键,用于大会统计代表出席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只有出席了会议的代表才能参加表决,所以,只有按了“出席确认”键的代表才有表决权。

赞成”键、“反对”键、“弃权”键为三个表决键,用于对大会表决事项进行表决。按绿色键表示赞成,按红色键表示反对,按黄色键表示弃权

(一)大会报到

当大屏幕上显示现在开始报到”时,表决器白色键上的黄色灯不断闪烁,表示您可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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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当您按下“出席确认”键时,黄色灯熄灭,白色键上的灯由蓝色变成黄色,表示您已报到。反之,如果黄色灯还在不断闪烁,说明表决系统认为您还没有报到,也还没有表决权。

(二)大会表决

在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时,主持人宣布表决开始”,表决键对应的三个黄色灯不断闪烁,表示您可以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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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当您行使了表决权、按下任意一个表决键后,黄色灯熄灭,表示您表决成功。反之,如果黄色灯还在不断闪烁,说明表决系统认为您还没有表决。

在使用表决器的过程中,请各位代表要特别注意观察表决器上的指示灯只有在指示灯开始闪烁时,才能开始报到或表决。在大会报到或表决过程中,如果您的表决器上的灯还在不断闪烁,就说明表决系统认为您还没有报到或者表决,请及时按键,如果是报到,请按“出席确认”键;如果是表决,请按三个表决键之一。

 

二、表决结果的计算方法

参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大会电子表决结果计算方法,我市的大会表决系统对表决结果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设置:

(一)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大会的表决事项以现有市人大代表人数过半数赞成为“通过”。我市现有市人大代表387名,每项表决事项需要获得194票及以上赞成才能“通过”,193票及以下为“未通过”。

(二)实际到会的应表决人数以按“出席确认”键的人数为准,只有按了“出席确认”键的代表才有表决权。

(三)表决结果按实际行使了表决权的代表人数进行统计。也就是说,按了“出席确认”键的代表,虽然有了表决权,但未进行表决即没有行使表决权的代表人数不计入表决结果。表决结果中“赞成”、“反对”、“弃权”三项加起来的总人数为实际行使了表决权的代表数。未行使表决权的代表人数在表决结果中不显示。

(四)在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束”前,有表决权的代表可以纠正自己的表决,表决系统以表决结束前最后一次按键为准。